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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漏水楼下受损,如何理性维权
2024-07-31 10:38:32   来源:宁夏法治报

  租房居住、租房经商期间,如发生楼上房屋水管破裂,导致楼下被淹得满屋狼藉,互相指责与谩骂解决不了问题。理性的做法是:尽快固定证据证明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理有据要求楼上承租人或产权人赔偿相应损失。

  案例回放

  银川市兴庆区某街道一综合楼产权人为宁夏某建设工程公司。李某租用该楼一层一处占地400平方米的房间,拟装修为一家眼镜店。今年1月29日,二楼宁夏某房地产公司承租的房屋自来水管道破裂,造成一楼正在装修的眼镜店屋顶、墙壁及门板等被水淹受损。2月7日,李某与宁夏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其对屋顶防水进行修缮,为此支出维修费7000元。2月9日,李某委托银川某公证处对其承租的房屋漏水、渗水现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为此支出公证费2000元。同时,原告还申请法院委托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淹房屋所有损失进行价值评估鉴定。9月8日,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结论为全部损失为3.91万元。原告支出鉴定费2万元。

  随后,原告列举所有的损失并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了原告关于公证费、资产评估及鉴定费的全部损失,驳回了关于屋顶防水修缮费、精神损失费等诉求。(案例来源: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以案说法

  这是一起侵权赔偿纠纷案。本案有两个争议焦点:

  一是谁有责任对原告的损失予以赔偿。出租屋水管漏水无非是两个方面原因,房屋年久失修、管道陈旧导致破裂,或者因承租人管理不善而漏水。如果是前者,则责任人应是房东(产权人);如果是后者,责任人应是承租人。

  本案被告在二楼承租的房屋管道漏水,给原告在一楼承租的房屋造成水淹的损害后果,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作为侵权房屋的使用者和日常管理维护者,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虽然被告抗辩水管破裂不排除是年久失修的原因,应由出租方及房屋产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未提交证据证明水管爆裂的原因,未举证证明出租方及产权人对水管有怠于维护维修的行为,故未被法院采纳。

  二是原告的损失应如何客观确定。原告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评估,这样的评估结果客观且权威,被告一般会认可。如果被告方未能提出反驳意见,则法院会对鉴定报告的意见予以采信,以此为依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相关损失。

  至于本案原告主张的屋顶防水维修费7000元,为何未得到法院判决支持?这是因为被告提出,此举是原告为避免漏水事故发生而进行的单方修缮行为,如该项费用必须发生,原告应首先就此向被告提出并进行协商,或者纳入证据公证。(张慧 钟玉珍)

【编辑】:李雪晨
【责任编辑】:赵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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