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20日下午,平罗县法院第二速裁法庭来了一位七旬老人,手持答辩状,口中一直喊着冤枉。经法院工作人员询问,了解到原来是老人因法院传唤开庭才到法院的,工作人员于是将老人带到主审法官面前。
见到法官,老人情绪很激动,一直称是原告魏某某撞的他,且在事故发生当日,原告及其儿子并未受伤,所以其不会赔偿原告一分钱。看着老人的情绪一时半会无法平复,而面对老人的疑虑,法官耐心地为老人讲解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如何认定,同时为老人解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认定老人负主要责任,原告负次要责任,因此,原告在医院就医的所有花费都需老人承担,老人也可就自己受伤所产生的费用向原告主张。在听完法官解释后,老人心中的疑虑才解开,心情也平复了许多,并询问法官看能否调解处理,于是法官在征求完原告的意见后,便给双方做起了调解工作。
因老人年纪较大,听力和视力较弱,法官便坐在老人旁边让其核对证据及核算费用。核实完证据法官起身要走,老人便急忙请求法官坐在老人身边,法官笑了笑说道:“您都听清楚了,我就回到审判台上了,法官永远都是中立的”。法官从法律法规到人情事理把整个案件讲得通透清亮,老人也从最初的疑惑不解到点头认可。经过法官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两位当事人互谅互让,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老人当庭向原告付清了赔偿款。
平罗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契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用实际行动诠释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马琼 任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