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尤其是自然资源、土地资源等,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公益事业。”近日,自治区人大代表王自成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建议。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在检查中发现,宁夏某奶业公司暖泉牧场通过铺设暗管,向昊王渠东侧的灌溉渠排放黑臭养殖污水,造成该地区公益林1200余株树木死亡。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就此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贺兰分局对该奶业公司暖泉牧场处以3万元罚款,并责令该牧场限期完成对死亡林带树木的补种工作、对部分未硬化的堆粪场地进行全面硬化、安装水污染处理设施。
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区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目前,我区检察机关陆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黄河污染治理、医疗废物处理等专项活动,重点监督黄河流域水污染、水土流失、破坏水资源、医疗卫生机构违法排放污水、废物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关注校园周边、学校食堂、敬老院、老年餐桌、婴幼儿用品、农贸市场、饮用水水源地、网络餐饮、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场所和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
2017年7月至今年10月,我区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55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52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案件57件。同时,宁夏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00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99.4%,使绝大多数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就得到解决。(记者 杨超)